中新社北京1月10日電(楊喆 袁珊)“環保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公眾是推動環境保護的重要力量和原動力。”中華環保聯合會名譽主席顧秀蓮10日在北京表示。
  當日,以“發揮環保民間組織作用,推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為主題的2014中華環保民間組織可持續發展年會在北京舉辦。顧秀蓮與國家環保部官員、國內外環保NGO(非政府組織)代表、研究專家學者等200餘人與會。
  會上,著名錶演藝術家、中華環保聯合會常務理事田華在年會上宣讀了題為“攜手前進,共同參與,共建美麗中國”的倡議書,指出環保民間組織應努力做好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推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廣大社會公眾也要積極投身到環境保護的行動之中。
  2015年1月1日,新環境保護法實施。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剛剛實施的環保法以及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中環境公益訴訟進行具體規定。
  顧秀蓮指出,新修訂的環保法中加入了有關公眾參與的專門章節,這是對環保民間組織以往開展環境保護公益活動與項目的肯定,同時也從法律層面上賦予了環保組織更高的法律地位和要求。
  環保部宣教司綜合處處長趙瑩在主旨演講中表示,配合新出台的環保法,環保部目前也正在制定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告訴公眾如何參與到環境保護中,同時,積極發揮NGO的作用。
  該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表示,環境承載力目前已接近上限,在這個時候,僅僅靠政府來協調已是力不從心,必須增加社會力量的介入,進行社會治理。“我們需要把‘公眾參與’轉變為‘社會行動’。”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嚴厚福提出,公眾不僅應參與環境保護活動,還應該參與到相關決策中,例如規範性文件的制定、許可證的發放以及其他有關環保的決策。
  會議將持續兩天,聚焦環保相關議題,還將討論發佈《環保民間組織自律公約》,以及評選發佈“2014年環保社會組織十件大事”。
  中華環保民間組織可持續發展年會2006年首次舉行,至今已舉辦至第九屆,長期以來為環保民間組織搭建交流與溝通的平臺。(完)  (原標題:中華環保民間組織可持續發展年會強調環保公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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