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則楚
  用給補貼的形式來進行車改,惠州、中山和廣州天河都實行過,其補貼遠遠高於這次中央規定的數額。剛開始,車改了的幹部覺得補貼不少,自己買了車改拍賣的低價車,用油、停車和路橋費也不高,覺得挺合算。但幾年下來,油價漲了一倍都不止,停車費也大幅增加,就又覺得還是用公車好。這種只從個人得失去衡量車改的想法,是我們依照中央要求完成車改的巨大阻力。
  報載,廣州市去年財政預算中,公車費用是3.5億元,而為了車改預留的資金卻預留了5億元。給人的感覺是:車改以後,用於交通補貼的費用總的要比車改前的費用大幅提高。按廣州預算的比例,費用增加超過40%。
  用給補貼的形式來進行車改,惠州、中山和廣州天河都實行過,其補貼遠遠高於這次中央規定的數額。剛開始,車改了的幹部覺得補貼不少,自己買了車改拍賣的低價車,用油、停車和路橋費也不高,覺得挺合算。但幾年下來,油價漲了一倍都不止,停車費也大幅增加,就又覺得還是用公車好。這種只從個人得失去衡量車改的想法,是我們依照中央要求完成車改的巨大阻力。
  有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員算了一筆賬:對於幹部職工人數超過車輛數量3倍的單位,如果車補是平均為1000元/年·人(這大致符合廣東這次車改的要求),而用車財政預算是3萬/年·車,那麼車改之後,這個單位的用車成本就要增加。因此,有些地方政府對車改是沒有積極性的。
  曬三公經費,就是為了便於群眾監督,而群眾加強對三公經費的監督,不是為了監督而監督,而是要降低行政成本在財政中所占的比例,好省下更多的錢來為老百姓提供廉價的公交、地鐵,免費的優質教育和醫療,提供更多的廉租房,提供不收費的高速公路等等。如果車改不僅沒有降低政府的用車成本,反而增加了,那麼這個車改就真是老百姓所說的“變著法子給公務員加工資了”。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期間,就這個問題有許多出席會議的委員和代表提出了詢問,提出了他們的意見,對廣州市政府車改後財政公務用車支出支出反而加大表示不理解。令財政部門承諾車改的預算費用必須少於原來的用車預算費用,的確發揮了人大依法對政府監督的作用,讓我們看到看好人民錢袋子的人大又發揮了作用。
  中央關於公車改革的貨幣補貼政策的頂層設計也讓廣州原來利用GPS對公車進行監控的改革試點難以進行下去。但是我以為這個試點是有著重要意義的。因為廣州的這個公車改革的辦法實現了財政公車費用的大幅降低,至少是降低了1/4。如果我們採用貨幣補貼來進行車改,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近40%,那麼車改還有什麼意義呢?
  我想,廣州的車改費用不僅不應該高於預算的用車費用,而且還要減少,以留下來補貼原有GPS監控系統的錢。
  總之,公車改革一定要取得降低行政成本的效果,補貼絕不可以多,正如多年來率先車改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某局長、中南財經大學教授葉青所說,“補貼只能就是那麼多”。公務員必須要放下自己患得患失的小算盤,車改才能真正是有利於改善市民生活。
  (作者為省政府參事)  (原標題:公車改革不能忘了降低行政成本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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