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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10月13日訊(記者 何淼玲 通訊員 高星宏 黃鑫)幫人炒股,卻暗中轉走委托人賬戶資金。衡陽市雁峰區人民法院最近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萬元;追繳張某違法所得129.3萬元。
  劉某與張某相識多年,張某有多年炒股經驗。2011年1月,劉某以其女兒名義在方正證券公司某營業部開設了證券交易賬戶,並於同日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某支行開設個人賬戶作為第三方存管銀行賬戶,全權委托張某為其操作股票買賣。
  2012年,張某因炒股負債纍纍,產生了將劉某股市資金用於還債的念頭。同年7月底,張某說服劉某父女辦理融資融券業務,因融資融券賬戶也需指定第三方托管銀行,張某利用其掌握的劉某女兒的身份證複印件,偷偷在中國銀行某支行開通了賬戶並辦理第三方存管銀證轉賬業務和長城電子借記卡,開通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並讓其親戚賀某冒充劉某女兒的名字在開辦手續上簽名。開戶後,張某先從劉某女兒的證券基本賬戶中轉出股票、資金到融資融券賬戶,進行融資融券操作,再將股票賣出變現。2012年8月24日,張某從融資融券賬戶中轉出9萬元現金到中國銀行第三方存管賬戶,再利用網上銀行將該9萬元轉入其工商銀行個人賬戶中。到2013年8月9日,張某採用上述方式共轉走劉某女兒股票賬戶資金133.3萬元,所占款項大部分用於還債。2013年9月上旬,張某電話告知劉某稱股市的錢沒有了,劉某父女通過查詢得知錢被轉走,要求張某還款,張某無力償還,遂於9月23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原標題:幫人炒股暗中轉走百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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